2025年6月19日:
108和平研究院与Raden Wijaya国立佛教学院于2025年6月19日成功联合举办线上座谈会,主题为“宗教自由:迈向社会和谐、稳定与全球和平”。
此次座谈会汇集了多位在宗教自由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,为听众带来深刻且富有启发性的讨论。参与发言的嘉宾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丹增·诺丹(Tenzin Nordin)女士,以及Raden Wijaya国立佛教学院博士候选人兼讲师 Rehmad Setyoko 先生。
第一位发言者:丹增·诺丹女士
丹增女士从国际人权法角度分析宗教自由,重点介绍了三份关键文件:
- 《世界人权宣言》(UDHR,1948)
- 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(ICCPR,1966)
- 《第22号一般性意见》(1993)——对ICCPR第18条的具体解释
她指出,《世界人权宣言》是二战后确立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权文件,确认了每个人因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基本权利。她特别强调了其中的第18条,其核心内容包括:
“人人有思想、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……包括在公共或私人领域、独自或与他人共同以教导、实践、礼拜和遵行的方式表现其宗教或信仰。”
尽管《世界人权宣言》确立了全球普遍认可的标准,但其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(ICCPR)则旨在将这些原则转化为成员国必须遵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约。
丹增女士进一步阐释了 ICCPR 第18条的四项核心内容,涉及宗教自由的权利、禁止强迫、限制条件以及父母为子女提供宗教教育的自由。
此外,她强调**《第22号一般性意见》**指出:宗教行为包括宗教所必需的活动,如选择宗教领袖或教师。
对中国《第5号令》的批判性分析
基于国际法律标准,丹增女士分析了中国《第5号令》——《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》。她指出该法规限制了藏传佛教社群在选择宗教领袖(特别是转世问题)上的自由。
尽管文件第一条声称“尊重宗教信仰和藏传佛教习俗”,但她认为该法规直接违背了《第22号一般性意见》的精神,因为它剥夺了社区对宗教事务的自主权。
根据《第5号令》第5条,高僧活佛的认定必须通过层层政府审批,甚至可能需要国务院批准。这等于将宗教权威转移给国家。
关于ICCPR第18条“限制条款”的滥用
丹增女士指出,按照ICCPR第18(3)条,对宗教自由的限制必须依法、必要、并符合公共安全或他人权利。然而,中国《第5号令》并未达到该标准。
她强调:
- 转世传统并不会造成公共秩序风险
- 达赖喇嘛自2011年起已完全卸任政治职务,仅为精神领袖
- 转世本质上是宗教事务,而非政治事务
她进一步指出,该传统既不危害公共健康或道德,也不侵犯他人权利,因此《第5号令》缺乏国际法正当性。
她特别提到班禅喇嘛问题:国家指定的宗教人物取代了达赖喇嘛认可者,这可能造成“多米诺效应”,使佛教系统内的宗教领袖完全由国家决定,严重削弱其宗教合法性。
她警告,国家对转世问题的管控等同于**“藏传佛教中国化”**,不仅威胁宗教自由,也危及藏人文化与精神身份。
她强调:
真正的和谐来自尊重多样性,而非强制一致性。国家压迫宗教群体只会制造怨恨与不稳定。
第二位发言者:Rehmad Setyoko 先生
Rehmad 先生从印尼社会宗教和谐管理的角度分享观点。他强调,尽管印尼宗教文化多元,政府仍较好地维护了宗教和谐。例如:印尼宗教事务部参与佛教卫塞节活动,体现跨宗教合作。
他讨论了“过度包容”与“积极多元主义”之间的张力,指出跨宗教仪式参与虽象征和谐,但也在现代社会引发讨论。
他介绍了印尼历届政府对宗教多元政策的历史演变,自1945年独立以来,各届政府虽政策不同,但核心目标始终是维护宗教和谐。
在佐科威总统(Joko Widodo)时期,“宗教温和化”成为国家目标,并被纳入宗教教育等体系。
印尼官方承认六大宗教,并通过相关法律保障宗教自由,但由于宗教教师短缺,部分学生会在学校学习到“非本宗教”的内容,这也是制度现实所致。
2020年至2024年间,印尼积极推动宗教温和化,加强多元主义叙事。然而,宗教温和化仍处于规范层面,尚未完全落实。
在总结中,Rehmad 先生强调:
印尼不是宗教国家,现代民主社会中,国家与宗教不应相互统治,而应相互规范。
国家应平等对待所有宗教,而宗教团体应尊重他人权利并遵守民主原则。
问答环节
在关于“多元文化社会如何促进宗教自由”的提问中:
- 两位嘉宾均强调跨宗教对话的重要性
- Rehmad 先生指出应加强基层层面的互动
- 丹增女士强调保护宗教机构的法律框架,以保障人们行使宗教自由
当被问及“无宗教信仰是否属于宗教自由”时:
- 丹增女士明确指出:UDHR与ICCPR第18条均保护“不信仰任何宗教”的自由
- Rehmad 先生则指出:在印尼,公民须在六种官方宗教中选择一种,这使得原住民宗教与无神论者受到制度性限制
他进一步解释,这造成了“外来宗教”与“本土宗教”之间的不平等,本土信仰常被边缘化。
会议总结
此次约60人参加的座谈会最后强调:
宗教自由不是特权,而是基本人权。
政府的责任是保护这一权利,而不是借政治目的干涉宗教事务、控制宗教领袖的认可过程,或削弱任何宗教教义的真实性。